一、为提升林业及保育工作者之工作士气、奖励对林业及保育有特殊贡献人士,本部依据「行政院农业委员会表彰林业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选拔要点」(内容涉及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与所属机关之权限业务规定未及配合修正,自112年8月1日起,相关权限业务皆由农业部与所属机关承接办理)规定办理113年度林业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遴选,敬请贵机关(单位)依上揭要点规定踊跃推荐(推荐名额无限制),推荐时应经当事人同意。
二、依前项选拔要点第5点第2项规定,候选人获选为林业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或因同一事由已获国内相关机关(构)、法人、团体颁给奖金者,不再颁给奖金,但有新贡献事蹟者,不在此限。
三、请各机关(单位)积极深入基层、民间访察并推荐符合选拔要点之候选人,同时函转辖区内各机关、学校及民间团体等踊跃推荐。
四、受理推荐期间自112年12月29日起至113年2月16日止,推荐方式如下(请择一),另相关事蹟证明文件如涉《个人资料保护法》,应依法删除相关资讯以避外流:
(一)线上推荐:填写线上表单(https://url.forest.gov.tw/forestry)。
(二)电子邮件寄送:推荐书填写完成后,请并同已签章及用印之文件扫描档、相关事蹟证明电子档等各1份,寄至电子信箱:coa.tfb23@gmail.com,主旨请载明「推荐113年林业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
(三)书面寄件:推荐书填写完成后,请并同已签章及用印之文件扫描档、相关事蹟证明电子档等各1式2份,寄至本部林业及自然保育署(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区杭州南路一段2号),注明「推荐113年林业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以凭办理。
五、检附「行政院农业委员会表彰林业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选拔要点」、「113年度农业部表彰林业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推荐须知」及「113年度「农业部表彰林业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推荐书(空白)」各1份,电子档请至云端(https://url.forest.gov.tw/sharing)下载使用。
国立虎尾科技大学